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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-2學雜費即日起開始繳交至107年2月26日(一)止
所務公告
張貼人:許嘉玲 ╱ 公告日期:2018-01-16106-2研究生學雜費即日起開始繳交至107年2月26日(止)
注意事項:
1、 繳費期限:即日起至107年2月26日(一)止,請持繳費單到中信銀、郵局臨櫃、
便利超商(自付超商手續費)或以ATM轉帳、信用卡繳款。逾繳費期限者,請到中信銀、
郵局臨櫃繳費或以ATM轉帳。
2、請注意: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與學分費者,視同未註冊,新生取消入學資格,舊生應予退學。
3、繳費單係暫依106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名單製作,若未符繳費註冊資格,所繳金額將全額無息退還。
4、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,可提供申請補助或證明使用。以ATM轉帳、信用卡繳款者,
請於3個工作日後上網列印繳費證明。
5、辦理就學貸款者,繳費單金額為:應自付之貸款不足差額;因減免或貸款應繳金額為0元者,無需繳費。
6、如有6疑義,請撥本校出納組電話7734-1343(日間學制繳費內容)、
7734-1345(在職進修學位班繳費內容)、生輔組7734-1062(就學貸款)、
7734-1057(減免)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客服專線0800-017688查詢(繳費通路)。
注意事項:
1、 繳費期限:即日起至107年2月26日(一)止,請持繳費單到中信銀、郵局臨櫃、
便利超商(自付超商手續費)或以ATM轉帳、信用卡繳款。逾繳費期限者,請到中信銀、
郵局臨櫃繳費或以ATM轉帳。
2、請注意: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與學分費者,視同未註冊,新生取消入學資格,舊生應予退學。
3、繳費單係暫依106學年度第1學期在學名單製作,若未符繳費註冊資格,所繳金額將全額無息退還。
4、繳費收據請妥善保管,可提供申請補助或證明使用。以ATM轉帳、信用卡繳款者,
請於3個工作日後上網列印繳費證明。
5、辦理就學貸款者,繳費單金額為:應自付之貸款不足差額;因減免或貸款應繳金額為0元者,無需繳費。
6、如有6疑義,請撥本校出納組電話7734-1343(日間學制繳費內容)、
7734-1345(在職進修學位班繳費內容)、生輔組7734-1062(就學貸款)、
7734-1057(減免)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客服專線0800-017688查詢(繳費通路)。
最後修改時間:2018-01-16 AM 11:05